2017年3月6日 星期一

{選擇權搖錢樹] 認識選擇權

選擇權買賣的資金比期貨小,只要數千元就能操作,資金槓桿卻很大,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達到10倍以上的獲利。










要做買方還是賣方?
獨大的觀點事先做賣方,從賣方市場賺到的錢投資買方,效果最好。

因為賣方的收益有限,但是勝率大,買方收益無限,但勝率小。
先從市場上賺錢,再用市場賺來的錢以小博大,損失了就不會有壓力。

投資最重要的不是先想你要賺多少錢,而是你能虧多少錢?
xxxxxxxxxxxxxxxxxxxxxxx
你可能有興趣的文章
如何透過選擇權,發財一整年?


你好,我是創富部落格站長,阿隆
喜歡學習跟創造收入有關的新聞時事。
如果你也喜歡的話,歡迎加入我的line@
幫你尋找更多好文章喔
不推銷,分享你喜歡的創富文章
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